各相关市、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
为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国家文物局近期将组织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检查。为按时完成我省项目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7年以来由国家文物局批准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保护工程项目。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请各相关单位对本地区革命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开展自查,于3月底前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保护项目实施情况信息表报送我局革命文物处。
(二)抽查阶段。4月至5月,我局组织开展抽查,重点对工程项目推进缓慢、质量存在问题的地区进行抽查和督办,对逾期未启动的工程项目以及总体推进不力的地方进行通报。
三、检查要求
(一)请严格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暂行规定》要求,落实检查责任,按时、保质完成检查工作。
(二)对工程项目未按要求及时启动、实施进展缓慢、存在质量问题的,要查找分析原因,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以查促改,推动相关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加快实施。
联系人:钟向群 0551-62999589
安徽省文物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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